樹德科技大學技藝能競賽績優學生獎助學金~最高獎金450000元
樹德科技大學技藝能競賽績優學生獎助學金實施辦法
第 一 條 宗旨
為吸引技藝能成績優異之高中職學生進入本校就讀,及鼓勵本校優秀學生代表本校參與國
內及國外各項技藝能競賽,特訂定本辦法。
第 二 條 獎助對象與內容
一、 當學年度本校大學部四年制一年級入學新生或在校生,曾參加「國際技能競賽」、
「全國技能競賽」(含分區賽)或「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各類科學生技藝競賽」或「OMC
世界盃」等競賽,得獎結果符合「樹德科技大學技藝能競賽績優學生獎助學金發
放標準表」(見附件)者,得申請所列其中一項之獎助學金。
二、 本校在校生被選拔為「國際技能競賽」之國家選手者,自當選國手起至國際技能
競賽結束止,每月給予一萬元之獎助學金。
第 三 條 一般規定
一、 申請本獎助學金學生,即成為本校參與國內外各項技藝能競賽當然人選,必須配合
本校必要之相關培訓參賽計畫。培訓期間所需耗材及相關費用由本校提撥經費補助。
二、 大學部四年制一年級入學新生受獎者須完成註冊繳費程序,並於開學日起第五週
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公共事務室提出申請,逾期得不予受理。公共事務室將於
開學日起第七週內公告獎助學金申請之審查結果,並於第十週前核發獎助學金。
三、 在校生之受獎者於得獎後,應隨即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公共事務室申辦獎助學金。
四、 「樹德科技大學技藝能競賽績優學生獎助學金發放標準表」所列之給獎金額、給獎
方式、名額限制、給獎標準與適用競賽種類等得每年檢討後,於3 月1 日前簽請校
長核定公告後實施。
第 四 條 經費來源依據本校學生獎助學金辦法中規範之招生宣傳預算優先支列,該預算若
有不足,由學校撥專款支付。
第 五 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佈,修正時亦同。
獎金對照表請查http://admission.aca.stu.edu.tw/money/law/skill/modify-98/skill-law-9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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